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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民晚报讯(特约通讯员宋严记者江跃中)着急与女友外出,一男子酒后将车开出小区,等待女友到来,还将车停在小区出入主干道,影响到他人通行。孰知,这名男子竟还是无证驾驶。近日,普陀警方在调解一起停车纠纷时,就查处了这样一起醉酒、无证驾驶机动车案件,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,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3月17日19时20分许,普陀公安分局桃浦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,红柳路上某小区门口有一起保安与业主的纠纷需要调解。民警立即赶赴现场,找到了纠纷双方。原来是两名青年男子不听保安劝阻,将车停在小区大门外的通道上,影响了车辆正常通行,双方为此发生了激烈的争吵。民警在调解时发现,两名青年男子张某与王某均满身酒气,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而当民警询问是谁开车时,张某却一口咬定是自己女友小梅(化名)开的车。
通过调阅公共视频,结合现场走访,民警发现张某当天的话存在蹊跷,明明是其将车开出小区,随后女友小梅上了车的后排,看到保安前来劝离,两人才匆忙交换了座位,更令民警惊讶的是,张某竟然没有驾照,还在驾校学开车。民警随即传唤张某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。经呼气式酒精测试,张某体内酒精含量达148mg/100ml。后经医院抽血检测,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,其血液酒精含量同为144mg/100mL,已属于醉酒驾驶。
到案后,张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。原来当晚,张某与其女友小梅约好晚上外出,在等待小梅回家前,他与好友王某在家里喝了几杯酒。当接到女友来电称快到小区门口时,正在学车的张某竟一时兴起,为讨女友欢心,决定开着女友的车,至小区门口迎接女友。结果将车停在小区出口的主干道上,影响后车通行,还因此与前来劝阻的保安起了争执。经过民警的教育,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。
警方提示,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重影响驾驶员的反应和判断力,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请摒弃侥幸心理,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、开车不喝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