备孕期间受伤,广东广州柯女士到医院就诊,被开禁用药导致流产。谁该为这个无辜的生命负责?
柯女士今年29岁,是一位经商的女强人。从今年开始,柯女士开始备孕,但一直没有好消息传来。
【资料图】
5月份的一天,柯女士店里安装空调,在搬运过程中,她左手无名指不慎被压伤,并流血。
因为出血量不多,柯女士就没当回事。但过去了一个月,手指端还是有木木的痛感,柯女士决定到医院检查一下,好放心。
6月4日上午,柯女士来到番禺区第五医院就医,在陈述病情后,去给手指拍片。
片子出来后,显示没有骨折,没大碍。但柯女士表示手指很痛,医生说可以开一些药消肿止痛。
柯女士主动告知医生,自己在备孕阶段,上个月例假是5月5日,现在还未到时间,所以不确定自己是否怀孕。
医生表示如果怀孕了这些药是不能开的。
下午,柯女士实在疼痛难忍,于是在医生的建议下,做了尿检来检测是否怀孕。
当结果出来后,柯女士第一时间将单子拿给医生,医生只看了一眼就判定她未怀孕,并将上午所说的活血止痛软胶囊(国)、痹祺胶囊、甲钴胺片三种药物开给柯女士。
然而柯女士不懂的是,当时尿检单子上尿检HCG显示阳性,就代表她已怀孕。
回到家的柯女士,因为未怀孕深受打击,手指也痛,就赶紧遵医嘱吃药。
连吃3天后,柯女士的例假还没来,就抱着试一下的态度用了测试纸,没想到显示两条杠。
她赶紧停药,并到当地妇幼医院检查,确认怀孕4周。
巨大的惊喜充斥了柯女士的内心,她和丈夫对孩子的到来欣喜若狂。
但不幸的是,在6月11日,柯女士开始出血。到医院检查后,紧急保胎。两天后,出血量增加。
6月16日,柯女士保胎失败,痛苦地做了流产手术。
失去孩子让柯女士悔不当初,她找到当初的化验单,找到番禺区第五医院,向院方提出5万元的赔偿要求。
院方表示柯女士的赔偿要求太高,建议走第三方调解。
6月28日,柯女士向医调委提交资料,相关部门表示30个工作日内给出回复。
然而两个月了,柯女士还未接到医调委的回复。在柯女士屡次打电话咨询,皆被告知:
专家还在分析中,不便告知。
直到柯女士爆料网上的前几天才收到医调委的回复:
刚怀上的小孩还未成型,不算生命,没有达到残疾以上事故,没有精神折磨,也没有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,初步判定赔偿4000元营养费和治疗费。
柯女士对这个调解意见无法接受。她表示自己备孕时间良久,到医院检查明明尿检为阳性,番禺区第五医院的医生仍给其开孕妇禁用药物,导致自己流产。
医调委对此的回复是柯女士如果不满意调解,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进行诉讼解决纠纷。
无奈柯女士联系记者,希望能借舆论给尽快给自己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。
但是记者联系相关人员,电话一直无法接通……
悲剧已经造成,柯女士的检查报告分明呈阳性,医生还是给其开具了有风险的药物,从这点出发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医调委的“不成形、没有生命”,小编是不认可的,如果没有流产,这将会是一个可爱的孩子。
现在因为某些原因,当然不能肯定就是医院百分百的责任,孕育一个宝宝,过程中有很多风险,不是说肯定就是药物的原因,但也是诱因。
现在柯女士已经将事情曝光,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她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