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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日报讯 记者韩宇 今年1月至4月,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共排查矛盾纠纷1390件,化解1390件,矛盾纠纷调解率、调解成功率均达100%。工作中,大东区司法局积极推进“零纠纷”建设,构建关口前移、多元解纷、源头化解、事心双解的工作体系,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。
大东区司法局建立覆盖区、街、村(居)三级矛盾纠纷调解平台,实现“村(居)民评理说事点”全覆盖,评理说事“信息收集点”全覆盖,“多员合一”工作机制平台建设全覆盖,区、街远程视频系统全覆盖。在此基础上,整合“村(居)民评理说事点”和人民调解室等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的空间资源,在社区(村)建设“零纠纷”工作室,建立收集、登记、预警、化解、回访闭环工作体系。发挥工作室信息收集、登记阵地作用,全面了解辖区矛盾纠纷和问题诉求,并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工作。组织全区“零纠纷”工作室人员及人民调解员对诉前调解、非警情类纠纷调解、行政复议前端调解等内容进行培训。
为增加专业性力量,大东区司法局注重选聘律师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、心理咨询师以及退休法官、检察官、警察、司法行政干警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,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、法治化、智能化、专业化水平。充分发挥区级调解中心作用,指导成立诉前调解、警司联动、检调对接、劳动争议等多个调委会,同时,分别为每个街道、社区配备专职调解员2人、1人,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、全到位。
此外,大东区司法局创新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机制,引入第三方管理模式,形成选聘、解聘、抽取、使用、监督管理工作闭环,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教育培训、法律咨询、心理辅导、考评管理、案卷评查、补贴发放全过程第三方管理。深化“访调、检调、警调、诉调”四个对接机制,健全行政调解、商事调解、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三个制度体系,加强公安派出所、人民法庭、司法所、律师服务所(基层法律服务所)“四所一庭”联动配合。